《新东方》2014年第1期“本期导读”

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

——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作者/彭京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具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实现了全面小康目标的升级。二是明确了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等,使得新一轮改革具备了清晰的方略。三是坚持从现实中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四是突出了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同时又能够将改革利剑直指体制机制的深层痼疾。

新唯物主义“新”在哪里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研读

作者/张云阁

本文以《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为研究文本,从思维方式、阶级属性和理论旨趣三个维度对马克思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及一切旧哲学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之“新”主要体现在:“实践思维方式”对“直观思维方式”的超越;“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立脚点对“市民社会”立脚点的超越;“改变世界”原则对“解释世界”原则的超越。

菲律宾将南海争议提交国际仲裁

——一场大国代理人的战争

作者/李金明

菲律宾将南海争议提交国际仲裁,目的是为了争取得到国际舆论的支持,使之非法侵占的南沙群岛部分岛礁成为“合法”,并获取对礼乐滩油气资源的开采权。中国拒绝接受菲方的仲裁要求是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亦体现了中方依法行使合法权利的法治精神。菲律宾为了利用美日的军事力量,在南海争议中抗衡中国,则情愿充当美日的代理人,将中国告上国际法庭,使诉讼成为一场大国代理人的战争。

制约日本对国际秩序的挑战

作者/周永生

《开罗宣言》作为二战中反法西斯国家重要的国际文件,早在1943年就已经确定要打败日本,将被日本占领的中国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并使其无条件投降的战略目标。而中国的钓鱼岛属于中国台湾省管辖,自然也包括在归还中国的领土范围之内。《波茨坦公告》重新确定了《开罗宣言》的宗旨和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对日本的战后处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完全符合当时和战后的国际正义秩序和国际法规则,与强行法和全体国际利益没有违背,具有完全的国际法效力,必须予以遵守。对于日本政府和安倍内阁不断挑衅战后国际秩序,企图推翻战后日本国内和平政治体制及重新武装的做法,中方和国际社会可以从诸多角度加以应对。

 

发布时间

08:37 201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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