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女干部挂职锻炼的通知

校(院)各部门:

  根据省妇联《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挂职干部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由校(院)推荐1名优秀年轻女干部到省妇联机关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优秀年轻女干部;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4.政治思想素质、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好;

  5.身体健康。

  二、挂职锻炼时间

  挂职一年,从2019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9日止。

  三、推荐程序

  1.各部门推荐或自荐,不符条件可不推荐,报名推荐至组织人事处。

  2.推荐时间截止到5月27日。

  2.组织人事处将各部门推荐的人选汇总,报校(院)党委研究确定挂职人选。

  联系人:刘明志;电话:65882774

  中共海南省委党校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发布时间

16:51 2019-05-22

发布来源:组织人事处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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