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各部门:
根据省妇联《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挂职干部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由校(院)推荐1名优秀年轻女干部到省妇联机关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优秀年轻女干部;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4.政治思想素质、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好;
5.身体健康。
二、挂职锻炼时间
挂职一年,从2019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9日止。
三、推荐程序
1.各部门推荐或自荐,不符条件可不推荐,报名推荐至组织人事处。
2.推荐时间截止到5月27日。
2.组织人事处将各部门推荐的人选汇总,报校(院)党委研究确定挂职人选。
联系人:刘明志;电话:65882774
中共海南省委党校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