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省委有关部门,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全省社科研究教学单位:
根据国家“万人计划”总体工作安排和《中央宣传部干部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 文化艺术类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宣干字〔2018〕191 号),现就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类)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 1 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年龄为 40 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 2018 年 8 月 31日,即1978年8月31日及之后出生);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获得教育部“青年长江”、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名额数量
2018年,国家计划遴选支持青年拔尖人才300名,其中哲学 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60名左右。根据《中央宣传部干部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安排,我省限推荐 5 名人选。结合我省实际,哲学社会科学类申报推荐工作不实行总量控制,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择优推荐。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标准条件,规范推荐程序,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人选质量;要紧密结合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青年人才队伍实际,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内部公示等方式,把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专业能力突出、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强竞争力的优秀青年人才遴选出来。
2.推荐人选应为各学科领域从事科研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重视推荐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的优秀青年人才。申报推荐工作应体现优势学科和优势领域,兼顾学科覆盖面。
3.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人选申报推荐中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和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要严格把关;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材料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申报书、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 2 份,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涉密材料电子版通过光盘报送。
附件材料请以 PDF 格式提交。单个文件不超过 15M,如超过15M请分为2个以上文件。申报书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特别说明:申报书中的“推荐单位”一栏由我部填写),
统一通过网络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申报书客户端下载地址详见中国人才网(rencai.people.com.cn)。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1—3 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 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 SCI、EI、SSCI、CSSCI 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7.任职证明复印件;
8.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9.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 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请于8月13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含电子版)报送省委宣传 部理论处。
联系单位:省委宣传部理论处
联系电话:65342217、65229020,13876685370
附件: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
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201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