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校(院)召开党员大会,顺利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常务副校长(副院长)王绍文出席会议并代表第六届机关党委作工作报告,副校长(副院长)刘利波主持会议,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何坤青同志到会指导并讲话。

大会审议通过了上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报告。经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了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第七届机关委员会和第四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会议指出,过去五年,在校(院)委会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的坚强领导下,机关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历次重大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坚持党校姓党,坚守党校初心,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正风肃纪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推进校(院)“双特色双一流”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会议强调,新一届机关党委要锚定政治机关政治学校属性,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践行“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党校初心,主动融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把党建工作与全面推进“双特色双一流”建设、提升办学治校水平、锻造自贸港高素质干部队伍等中心任务紧密结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校(院)事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党校工作新篇章。
会议要求,新一届机关党委要持续锻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高标准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评定工作,不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持续营团结奋进的文化氛围,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积极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营造浓厚书香氛围。要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校向纵深发展,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抓实抓细日常监督管理,持续深化清廉校(院)建设,坚定朝着建设“具有党校特色的一流省直机关”目标不懈奋斗。

会后,校(院)第七届机关委员会和第四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分别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书记、常务副书记、专职副书记以及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