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多形式开展消费扶贫活动成绩显著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创新精准扶贫模式,从2018年10月消费扶贫倡议以来,结合校(院)实际,积极开展爱心消费扶贫活动,推动解决贫困户销售难题,助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一、消费扶贫主要形式

  一是校(院)定期定向认购模式。以校(院)食堂为依托,打造消费扶贫长期定向认购平台。根据校(院)日常班次多、学员职工集中用餐、食堂需求量大的特点,与扶贫电商洽谈,建立长期合作机制,确保长期采购贫困户生产的蔬菜水果、畜禽肉蛋、五谷杂粮等农产品,确保认购农产品数量不得低于消费量的20%。

  二是单位临时团购模式。校(院)工会主动跟进,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工会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临时团购的方式,统一采购贫困户农产品,作为干部职工法定节假日福利。各工会小组利用一切机会和条件,到定点帮扶村或其他帮扶村用餐消费或购买农产品,帮助贫困户推销产品。

  三是个人爱心认购模式。以海南爱心扶贫网为依托,开展“以购代捐”消费扶贫行动。动员校(院)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消费扶贫活动,线上或线下购买贫困户农产品,帮扶贫困户促销增收。

  四是举办扶贫爱心集市活动。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开展爱心消费扶贫的号召,校(院)在学员食堂前举行扶贫爱心集市活动,借助各类扶贫平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学员积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帮助贫困户拓宽销路,促进增收,早日脱贫。

  二、消费扶贫成绩显著

  从2018年10月份以来,校(院)集体与个人购买,线上线下消费扶贫累计交易额70.6967万元,其中扶贫爱心集市活动累计交易额4.5万元。2019年消费扶贫交易总额54.9787万元;集体消费额42.2326万元;个人消费额12.7461万元;食堂全年认购贫困户农产品40.8208万元;2019年12月28日,我校荣获“2019年海口市电商扶贫优秀帮扶单位”的荣誉称号。2020年1月7日,在《关于校(院)2019年度消费扶贫情况汇报》中,得到海南省委李军副书记的批示和肯定,认为校(院)消费扶贫模式值得宣传和推广。

  2020年,校(院)将按照李军副书记的指示,继续把开展消费扶贫活动作为履行职责的规定动作,动员更多的干部职工参与到消费扶贫行动中来,拓展购买消费渠道,加大食堂采购量,增加临时团购量,争取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好的成绩,助力脱贫攻坚。

  2020年1月15日

 

发布时间

16:14 2020-01-17

发布来源:校(院)机关党委 【字号:

纠错

打印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