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校(院)机关党建工作安排表


月份

工 作 安 排

1

1.举办校(院)党委中心组学习。

2.组织开展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评议工作。

3.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意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管理办法》、《党支部“三会一课”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

2

1.举办校(院)党委中心组学习。

2.组织选举推荐党的十九大代表和省第七次党代会代表。

3.组织签订校(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起草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5.分析2016年校(院)党员统计情况,上报2016年度党内统计分析报告。

6.做好因工作调整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3

1.举办校(院)党委中心组学习。

2.做好2016年度从严治党工作责任考核材料收集体、整理工作,参加省直工委组织的考核。

3.印发校(院)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17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制定年度工作安排表。

4.制定并印发校(院)2017年度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

5.梳理总结2016年党支部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情况,上报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6.核算并下发2017年党员党费标准,督促各支部按时上交党费。

7.制定2017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8.协助组织人事出台加强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9.印发校(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一个支部党建工作的通知。

10.着手启动党建微信公众号创建,用于发布党建宣传及党员教育培训信息。

11.协助落实好校(院)领导班子谈话提醒制度。

12.为全体工会会员发放生日蛋糕券。

4

1.举办校(院)党委中心组学习。

2.订制并下发党支部会议记录、党员学习记录、党费收缴等5种统一制式记录本。

3.组织一期党支部书记培训。

4.公布校(院)举报邮箱和电话。

5.组织工会会员开展“采风琼州大地,畅谈海南故事”春游活动。

6.以实施单元为单位,组织党员赴帮扶户家中走访、调研、慰问。

7. 统计汇总校(院)第一季度召开的会议情况。

5

1.举办校(院)党委中心组学习。

2.组织校(院)党员干部开展省委七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宣传。

3.组织一期党支部书记跟班培训。

4.制定机关党委和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5.安排党员干部到省直机关党建示范点参观学习。

6.对万安村党员和“两委”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举办党务党建、法规政策和法律知识讲座。

6

1.举办校(院)党委中心组学习。

2.对各支部书记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3.结合半年工作进度检查,组织各实施单元负责人和万安村党支部共同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从思想、举措、作风等方面,检查分析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共同研究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措施和打算。

4.协助抓好校(院)领导班子向派驻纪检组汇报落实半年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5.协助落实好校(院)领导班子谈话提醒制度。

7

1举办校(院)党委中心组学习。

2.总结2017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报送省直工委。

3.组织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

4.组织1次“两学一做”知识竞赛。

5.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一次模范党员先锋岗评选。

6.统计汇总校(院)第二季度召开的会议情况。

7.邀请省直机关宣讲团进校园演出。

9

1.举办校(院)党委中心组学习。

2.开展学身边好人、弘扬好家风等活动,举办一场道德讲座。

3.组织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

4.协助落实好校(院)领导班子谈话提醒制度。

5.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10

1.举办校(院)党委中心组学习。

2.组织校(院)党员干部开展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

3.组织一期党支部跟班培训。

4.组织一次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

5.统计汇总校(院)第二季度召开的会议情况。

11

1.举办校(院)党委中心组学习。

2.做好年度内新党员接收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3.协助做好校(院)党委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

4.组织教职工义务献血。

12

1.举办校(院)党委中心组学习。

2.组织开展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组织开展机关党委书记和党支部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4.完善党员信息系统,做好2016年党内统计及上报工作。

5.做好困难职工摸底、建档、帮扶和职工医疗互助等工作。

6.举办教职工趣味运动会。

7.对各支部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情况进行年终检查并通报。

8.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

9.统计汇总第四季度单位召开的会议情况。

10.协助落实好校(院)领导班子谈话提醒制度。

11.总结年度校(院)机关党建情况报送省直工委。

12.总结年度履行党风廉洁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报送派驻纪检组。

13.总结2017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报送省直工委。

14.协助做好校(院)党委班子向派驻纪检组汇报落实本年度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发布时间

10:07 2017-03-20

发布来源:机关党委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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