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履行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清廉校(院)建设,3月31日,校(院)召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副校(院)长江彩云主持会议,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寒登、组员娄微到会指导,副校(院)长刘利波、教育长文榛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海南省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听取了校(院)委会2022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报告,并研究部署校(院)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会上,李寒登同志对校(院)委会所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强调要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切实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坚持党校姓党政治定位,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二是坚持按照清廉自贸港建设部署要求,在创建清廉机关、清廉单位上下功夫;三是坚持党建引领管党治校各项工作,在创建“一流党校”上下功夫;四是坚持落实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整体推进管党治校责任落实。
江彩云同志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要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和省委关于坚持不懈推进清廉自贸港建设部署要求,坚持从严治校、质量立校,有效推进清廉校(院)建设。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忠实践行党校初心;二是要不折不扣落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是要驰而不息抓作风,深化校风学风建设;四是要持之以恒筑防线,扎实抓好廉政教育。
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李渝凤、校(院)副教育长黎伟珠、二级巡视员符气岗,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及机关纪委委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