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校(院)召开党委(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党委书记王和平主持会议,党委成员曹远新、夏旭、江彩云出席会议,一级巡视员刘继云、二级巡视员陈建富和黄明钊、副教育长符气岗等列席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和第三次全国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会议精神,近日,中共海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实施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实施意见》共22条,重点在班次设置、教学内容、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科研工作和智库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王和平就贯彻执行《实施意见》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是各职能处室积极组织学习,深刻把握各项意见,认真贯彻执行;二是制定我院贯彻落实的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分工明确;三是坚决围绕以教学培训为中心、科研咨政为基础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方针政策宣传基地作用;四是在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管理下,解决我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短板,并在解决难点问题上实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