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召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会议,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李军出席并作重要讲话。校(院)党委书记、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王和平主持会议。
李军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校工作。从2013年开始,总书记每年都亲临中央党校出席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发表重要讲话。这充分说明党校作为党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和领导干部提高党性素质大熔炉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总书记还在不同场合多次讲话中,对党校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2015年总书记出席全国党校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阐述了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重大意义、根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回答了事关党校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党校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制度。
李军强调,党校姓党是党校工作的根本原则,也是做好党校工作的根本遵循。《条例》明确将党校姓党放在党校办学首要位置,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始终。总书记指出,要坚持高标准办学,把质量立校作为党校工作的重要抓手,努力提高教学科研质量。《条例》指出,要把质量立校作为党校办学的重要原则,并且在教学、科研、咨政方面,都对质量提出了高的要求。总的来讲,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组成部分。大家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制定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坚持用制度管校,将学习贯彻《条例》落到实处。《条例》对党校机构设置、教学、科研、决策咨询、开放办学、学风、校风、人才、机关党建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要系统梳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这一系列制度体系。
会上,校(院)副校(院)长江彩云紧密结合《条例》,围绕“坚持质量立校原则,不断提高党校(行政学院)核心竞争力”主题,谈了自己的看法和认识。教育长刘继云以“贯彻落实《条例》,保持和弘扬良好的校风学风”为题,提出要使党校真正成为庄严神圣的殿堂、党性锻炼的熔炉、风清气正的学府。三亚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莫英俊、澄迈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徐慧婷、校(院)组织人事处处长刘红岩、决策咨询部主任毕普云、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李斌分别围绕《条例》,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谈了学习体会。
省委财经办副主任石耀东、校(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市县党校常务副校长、校(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