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校(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在18号楼第四会议室进行了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两个责任”清单等有关文件精神。校(院)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彭京宜同志主持学习会,党委委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参加学习活动。
会上,彭京宜同志传达并辅导学习海南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精神。党委委员王和平同志带领与会人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梁粟同志传达了四川南充、河南新乡、海南琼海三个违纪通报。与会人员结合传达的两个文件精神和通报的三个案例进行了深入学习讨论。
最后,彭京宜同志做总结发言,要求校(院)党委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坚持做到“四个谨记”:一要谨记“严”与“实”两个关键词,自觉告别不严、不实的想法和做派,真正做到全面地“严”和“实”;二要谨记与自己相关的责任清单,自觉对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纪委领导班子、纪委书记、纪委班子成员、其他纪检监察干部七类责任清单,谨记相关责任;三要谨记“两个责任”的特殊法理性,深刻领会“两个责任”问责理论是适应当前从严治党新常态的客观要求;四要谨记政治生态严重恶化的现象,始终保持清醒、保持自觉、保持廉洁、保持独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