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加设7号楼屋面隔热层项目施工单位的公示


校(院)遴选加设7号楼屋面隔热层项目施工单位的工作已基本完成。经过资质审查、报价比选,根据821日校党委会决定,校(院)加设7号楼屋面隔热层项目施工单位将由海口天龙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后勤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期:201782 1日—828

监督受理人:徐荣在

监督电话:65805899

 

发布时间

10:04 2017-08-21

发布来源:后勤管理中心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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