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校(院)咨政课题申报的通知

校(院)各部门:

根据校(院)2016年科研工作的部署,结合校(院)新型智库建设的要求,经校(院)务会议批准,2016年度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咨政课题现向全体在职人员受理申报,就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海南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十三五”时期的重大部署为主攻方向,着力推出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平成果,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为推动海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选题指南与课题设置

1.选题指南。年度咨政课题拟定选题方向(见附件),申请人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选题,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明确具体的研究对象、问题指向和研究方法。

2.课题设置。年度咨政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种类型,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其中,重点课题须围绕《2016年度咨政课题参考选题方向》开展选题研究,单项课题资助研究经费3万元。一般课题可参考《2016年度咨政课题参考选题方向》开展选题研究,单项课题资助研究经费1-2万元。

三、申报说明

1.重点课题的申报人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一般课题申报人职称、学历不限定。

  2.申报人必须为课题负责人,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申报人当年只限申报一项课题。

3.已获国家、省部级立项资助和其他渠道资助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年度咨政课题。往年校(院)课题未结项的,不能申报。

4.申报课题实行专家匿名评审,评审结果经分管科研校(院)领导审批、公示等程序,正式发文公布即为立项。

5.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校(院)课题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6.课题研究成果须在20161031前提交,否则做撤项处理,并且取消申报人2年校(院)课题申报资格。

四、申报办法

1.申报人登录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网站(www.dx.hainan.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校(院)级课题申请书》(简称申请书)和《校(院)级课题论证活页》(简称活页),填写后提交纸质《申请书》、《活页》各1份给校(院)科研处,同时提交电子版(邮箱:kyc1100@126.com

2.申报截止时间为425日。联系人:王康旺,联系电话:1510368583665885937(办)。

附件:2016年度咨政课题参考选题方向

校(院)科研处

2016年4月12

附件:

2016年度咨政课题参考选题方向

1、进一步深化海南农垦改革问题研究

2、海南城乡生态环境治理问题研究

3、海南精准扶贫问题研究

4、海南重大项目建设的经济社会影响评估研究

5、海南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研究

6、海南社会稳定问题研究

7、海南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思路与对策研究

8、深化海南社会治理体系问题研究

9、深化海南农村改革问题研究

10、国际旅游岛背景下全域旅游和大众旅游发展研究

11、海南“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实践研究

12、海南司法改革试点问题研究

13、海南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问题研究

14、海南基层政权建设研究

15、三沙建设研究

16、海南党的建设问题研究

17、海南“十三五”规划实施问题研究

18、新常态下海南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研究

19、海南“多规合一”改革试点研究

20、海南参与“一带一路”战略的思路与对策研究

21、海南自贸区建设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

00:04 2016-04-13

发布来源:科研处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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