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学期校(院)试讲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部(所):

根据《新开发专题试讲办法》(琼校(院)〔20145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春季学期校(院)试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讲时间

集中在20155月。各教研部试讲时间自定,校(院)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二、试讲地点

教研部试讲地点由各部(所)自定。校(院)试讲地点定在18号楼第一教室。

三、选题方向

    1根据《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史国史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培养、知识教育”六个重点培训内容进行选题。

2.紧扣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六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彻2015年全国“两会”和海南“两会”精神,关注当前海南改革发展形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3.参考第四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结合海南实际,做到“上接天线、下接地气”。

  4.贯彻落实李军副书记在2015年省委党校春季学期开学典礼和座谈会的讲话精神,抓好“官德教育”、“城乡规划”方面的教学。

四、有关要求

1.请申报教研部试讲的教研人员421日前将教研部新开发专题试讲申报表(试讲专题)报送教务处,以便统一审核。

2.审核通过参加教研部试讲的专题,请于54-15日期间自行安排试讲,并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教务处,以便对试讲进行抽查。

3.申报校(院)试讲的教研人员,请于522日前将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的《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新开发专题试讲报送表》提交教务处,以便集中审核和试讲评审。

4.申报教研部试讲的教研人员应在试讲结束三天内将ppt课件和提纲报送教务处存档,参加校(院)试讲的教研人员须另提供讲稿。不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统计工作量。

5.《新开发专题试讲办法》及相关表格可在海南省委党校内网的文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请试讲人员认真阅读《新开发专题试讲办法》的有关规定。

联系人:李苗

 话:65800226   手机:13876342871

 

发布时间

16:37 2015-04-02

发布来源:教务处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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