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校(院)职工经济适用房B207房分配给陈昱州的公示

  根据省领导相关批示以及校(院)2020年6月18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校(院)21栋经济适用房剩余房屋优先出售给最先办完入校手续,且具备申购校(院)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引进人才。

  陈昱州同志提交了购买校(院)经济适用房21栋B207的申请。资产管理处对他本人的住房情况进行初审。情况如下:

  陈昱州,男,博士研究生,未婚,2021年5月到校(院)工作,受聘为校(院)新东方杂志社教研岗人员(十级专业技术岗位)。经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核查,该同志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具备申购校(院)经济适用房资格。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向资产管理处反映。

  监督联系人:罗俊勇 监督电话:13807685875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7日至24日(含双休日)

  

  

  中共海南省委党校

  2022年5月18日

  

 

发布时间

10:34 2022-05-18

发布来源:资产管理处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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