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海南省委党校新校区物业物资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概况:中共海南省委党校新校区物业物资设备采购项目,是为了物业公司工作正常运转,以确保新校区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教学培训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一个清洁、整齐的学习生活环境,因此近期计划采购物业物资设备一批。
三、项目预算金额:¥57.81万元(超出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详细需求见附件)。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需求
报名时领取采购需求相关材料。
七、本公告期限
自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 11月17日止。
八、现场报名、递交资格材料时间及地点
1.现场报名递交资格材料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 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东营西路27号中共海南省委党校2号楼2019办公室。
3.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格材料及要求:
3.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或季度单位财务报表复印件);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
3.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5《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6.1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有查询时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6.2信用信息查询时间为:采购项目公告时间起至递交资格材料时间止。
注: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为非原件材料的须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须密封到一个文件袋,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
3.供应商需在文件中附电子邮箱,采购人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供应商反馈资格预审结果,供应商收到反馈结果后须及时回复。未提供电子邮箱或不及时回复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
九、 响应文件递交
1.由采购人通知通过有资质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1月22日8:30至9: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东营西路27号中共海南省委党校2号楼2019办公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84096
附件:物业物资设备采购清单
中共海南省委党校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