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海南省委党校新校区电动巡逻车采购
二、采购项目概况: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是为确保省委党校新校区安全保卫工作正常开展,维护正常工作、学习秩序。计划采购电动巡逻车2辆,均为八座开放式电动巡逻车。
三、项目预算金额:¥107600.00元,超出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采购品目名称、数量和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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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公告期限
自2021年6月 2日8:30至2021年 6月 3日17:30止(北京时间)。
八、现场报名、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及地点
1.现场报名同时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 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中共海南省委党校7号楼206室。
3.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及要求:
3.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或季度单位财务报表复印件);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
3.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5《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6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
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6.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有查询时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6.2信用信息查询时间为:采购项目公告时间起至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止。
3.7生产厂家对供应商所投车辆提供质量保证承诺书,承诺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用户需求技术参数(承诺书格式自拟,必须有生产厂家对外公布的固定电话和联系人,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8生产厂家对供应商所投车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内容、格式自拟,必须有生产厂家对外公布的固定电话和联系人,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9供应商提供生产厂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3.10供应商提供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对外公布的产品彩页。
注: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为非原件材料的须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须密封到一个文件袋,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
3.供应商需在文件中附电子邮箱,采购人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供应商反馈资格预审结果,供应商收到反馈结果后须及时回复。未提供电子邮箱或不及时回复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
九、 响应文件递交
1.由采购人通知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6月11日14:30至15: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中共海南省委党校7号楼3楼会议室。
4.竞争性谈判时间:2021年6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10089
邮箱:chenqing4@hainan.gov.cn
中共海南省委党校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