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植靖、朱文鑫两位同志为我校(院)2018年新入职的教师。根据李军校长在《关于校(院)剩余经济适用住房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请示》相关批示,二人提交了购买校(院)经济适用住房(21栋)的申请。为审查核实其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资产管理处对二人及其已婚人员配偶的住房情况进行了调查,具体如下:
一、刘植靖,女,博士研究生,已婚,2018年10月调入我校(院)公共管理教研部任职讲师(十级专技岗),原湖南衡阳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室教师。张杨(刘植靖配偶),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科长,经衡阳市委党校、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武装部、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查询,夫妻双方均尚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具备申购校(院)经济适用住房(21栋)资格。
二、朱文鑫,男,博士研究生,未婚,2018年12月受聘为校(院)法学教研部任职讲师(十级专技岗),经查,尚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具备申购校(院)经济适用住房(21栋)资格。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向资产管理处反映。
监督受联系人:陈光明
监督电话:65891356
公示时间:2019年1月11日-1月15日(含双休日)
中共海南省委党校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