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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1号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的公示
校(院)遴选21号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的工作已基本完成。经过资质审查、专家评审,根据8月10日校党委会决定,校(院)21号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将由海口海椰湾园园艺有限公司负责。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后勤管理中心反映。
公 示 期:2017年8月10日—8月15日
监督受理人:徐荣在
监督电话:65805899
发布时间
14:41
2017-08-10
发布来源:后勤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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