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各部门:
根据校(院)分管领导批示,现将中央党校办公厅发布的《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课题申报的通知》(中校厅发〔2016〕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具体要求,做好本部门课题申报工作,于5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科研处,电子文本发至邮箱(kyc1100@126.com),逾期不候。
特此通知
附: 《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课题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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